(浙工大[2001]29)

浙江工业大学关于调整部分实验室建制的通知

行政机关各部门、各单位:

根据学校对实验室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,各学院通过对原有实验室的调整、合并、重组,实验室体制现已发生很大变化,为理顺和规范实验室管理,对部分实验室建制作相应调整,具体如下:

成立: 化学工程教学中心、机械工程教学中心、生物工程教学中心 、土木工程教学中心、激光加工技术工程研究中心、脉动技术工程研究中心、催化剂工程开发研究中心、现代教育技术中心、信息工程专业综合实验室 、化学工程综合实验室、应用化学综合实验室 、材料科学与工程综合实验室、土木与建筑专业实验室 职教学院实训中心、生环学院专业综合实验室 、机电专业综合实验中心。

撤消:化学工程与工艺实验室、精细化工实验室、电化学及防腐实验室 、高分子材料实验室、专业分析实验室、机械 CAD中心实验室 、化工机械设计实验室、机械制造实验室 、流体传动与控制工程实验室、机电工程实验室、工业自动化实验室 、应用电子技术实验室、信息与通信工程实验室、计算机及应用实验室、吕贝克实验室、道路工程实验室、结构工程实验室、给排水工程实验室、建筑学实验室、生物工程实验室 、食品工程实验室、环境工程实验室、制药工程实验室、电气综合实验室、机械综合实验室、土木综合实验室、职教学院计算机房、电化教育中心。

以上实验室建制调整后,原有实验室固定资产帐务户头须作相应调整,相关单位应及时做好财产交接等手续。

 

  浙江工业大学

2000年7月10日

 

 

主题词:调整 实验室 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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